各函授站(点)、自考衔接单位:
我校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报和授予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范围和条件
(一)学习形式及毕业时间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6年1月应届毕业生)。
2.高等学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2025年12月及2026年6月毕业学生)。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及高等学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平均成绩合格且论文评定成绩在“中”以上(含“中”或70分)。
注:论文遗失者,函授站学生打函授站电话咨询,自考生打自考科电话咨询。
(三)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之前参加申报高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并成绩合格。申请学位所需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时间为2023年4月(含)及以后合格的证书。非英语专业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四等级考试)及以上考试,其他外语专业通过专业规定的相应等级考试,也符合申请学位的外语标准。
特别注意:学位英语合格证上标注具体有效期的,有效期范围内有效。例如:标注有效期:2025年6--2028年6月。则2028年9月申请学位不可用此学位英语合格证。
二、申报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须交验审核的材料
(一)纸质材料(7项)
1、《贵州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即附件1),下载后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
2、成高学生提供成绩记录齐全的《学籍表》复印件(加盖函授站或教务科公章),自考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档案袋中);
特别注意:本部同学可在提交材料时现场打印学籍表。函授站同学向所在函授站索要学籍表,学籍表中没有论文成绩的或者论文成绩为手写的,需要上交论文评审表复印件,论文评审表在档案中,档案拆开后由所在函授站再次密封。
3、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自考或成高本科毕业院校为贵州财经大学);
4、论文查重报告(简洁报告--大学生)复印件(纸质版只要简洁版即可,电子版要全部完整的查重报告。按规定论文查重需使用维普系统进行检测,重复率低于 20.00%);
5、贵州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学士学位课程英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规定的其他大学外语合格证复印件(持有大学外语证书的同学要先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注册账号,然后现场登录账号验证纸质版证书的成绩);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考生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下注明准考证号,有多个准考证号的都要写上,并注明新旧);
7、纸质免冠彩色照片(蓝底,自考也需蓝底)2寸2张(与毕业证照片一致,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成高/自考)。
以上1--6项纸质申请材料请按A4纸的规格,7项照片为2寸规格。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照1-6项顺序排好),现场提交。(原则上本人现场提交材料,如本人不能亲临现场,可委托他人,因委托不当产生的不良后果,委托人自行承担。请申办人谨慎处理 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且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二)电子材料(4项)
1、本科毕业论文(word版本,论文封面信息填写完整,论文封面缺少论文指导教师姓名这一项要补上,正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
2、查重报告(维普系统,所有查重报告,尤其里面pdf格式的,要用姓名+论文名字命名);
注:因2025年抽检论文要求有变化,查重报告电子版要提交所有报告。如果查重报告不全,请自行使用学校图书馆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本科生版)进行重新查重(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gzife),重复率低20.00%再提交学校进行正式检测。查重报告上的论文题目、作者要与本科毕业论文题目、作者完全一致。
3、免冠彩色照片(蓝底,自考白底请改为蓝底)2寸电子照片,与毕业证照片一致(可在学信网下载),将电子照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522221198805251223;4、 2026年学位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二,填完整,上交电子版)。
以上4项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786789926@qq.com(请将邮件主题设置为与照片同名,即姓名+身份证号)。
注:交纸质版材料前,请把电子版材料(4项)发送到邮箱中(发附件即可,不要发超大附件,时间长会过期)。只交电子版或纸质版材料其中一类,不交另一类材料不视为申请学位。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6年9月14日—20日(9:00---11:00,14:00---16:00,19日不受理,20日正常上班);
(二)申报地点: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东校区(临近花溪26°)文华楼(半山最高的楼)一楼右侧106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张老师 0851---88561027;李老师 0851--88561006。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9日
一审:王 岚
二审:曾庆佳
三审:黄 力